人妻开心参加同学会 遭30没见同学性侵

一名已婚女子从中南部北上参加国小同学会,见见30年没见面的老同学,后因不胜酒力醉倒,被黄姓男同学二度性侵。示意图/Ingimage

一名已婚女子从中南部北上参加国小同学会,见见30年没见面的老同学,后因不胜酒力醉倒,黄姓男同学假意协助照顾,却载到旅馆趁机2次性侵,还拿她的钱付房费、车资;法院开庭时,黄否认性侵,但法官考量女子指控一致,出庭哭得几乎无法言语,通过测谎,昨天依两次强制性交罪判黄5年徒刑。

判决指出,被害女子2016年8月收到小学同学会邀请,想见见30年未见的同学,专程北上参加;众人先在新北市新庄区一间餐厅聚餐,再到KTV续摊唱歌,女子当时已不剩酒力,想前往妹妹在新北的住处,走路却摇摇晃晃,黄姓、杨姓2名男同学刚好也要离去,陪她一起上计程车。

45岁黄姓男子在杨姓同学下车后,见女子头晕酒醉,竟要司机开往五股区一间旅馆,随后拿女子的钱付车资,扶女子进房间,强拉上床、脱衣裤,女子当下惊醒说:"我要回家",仍因酒醉被黄性侵得逞;之后黄到浴室洗澡,洗完再度性侵。

黄满足性欲后,才扶着仍未完全清醒的人妻离开旅馆,拦计程车让她到妹妹住处;女子直到酒醒,才慢慢想起受辱过程,告诉同学会的吴姓召集人,也在同学LINE群组留言:"或许有些时间是空白了,但我不是傻瓜,耳朵跟身体的记忆是很清楚"、"事实就是我被无理的对待‘性侵’了"。

女子留言:"黄XX你无需道歉作秀,我不会原谅你"、"趁人之危的小人"、"还从我皮包抽钞票付计程车清洁费、摩铁夜渡资",黄则回应:"我欠妳一个道歉"、"我没有性侵妳"。

女子提告后,黄虽辩称没跟她发生性行为,但法官考量被害女子指证历历,且通过测谎,而黄面对被害女子、同学提出质疑,不但没有积极、正面澄清及解释,甚至被问到为何带被害女子去旅馆,还与同学爆发肢体冲突;法官综合相关事证,不采信黄的说法,判他有罪。

声明: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,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

分享新闻到
微信朋友圈
扫描后点
右上角分享

0 Comments

Leave a Comment

Ad

Related Posts: